结论:试用期员工因做手术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三十九条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涉及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因做手术而需要休息,应计入医疗期。
如果公司主张辞退员工是合法的,那么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员工存在符合法定辞退条件的情形。例如,如果公司主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需要提供录用条件、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等。
法律建议
总结:试用期员工因做手术被公司辞退是否合法,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员工是否处于医疗期内、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不合法,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