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妻共同财产老婆买了增额终身寿险会被遗产分割吗-刘季锋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婚姻家庭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增额终身寿险,在特定情况下会被纳入遗产分割范围,但并非绝对,需分情况讨论:

  1. 若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且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若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分割。此时,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保险金虽以被保险人名义取得,但因购买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即保险金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再作为遗产分割。但司法实践中,若投保时未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可能直接将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遗产,由其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分割。

  2. 若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且指定了受益人(非投保人配偶)
    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金直接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因此不参与遗产分割。但需注意:若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或杀害被保险人未遂,该受益人将丧失受益权,保险金仍作为遗产处理。此外,若指定受益人为投保人配偶,保险金归配偶所有,也不属于遗产,但配偶需证明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需协商或诉讼解决资金归属问题)。

  3. 若被保险人为投保人配偶或其他第三人

    • 若投保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为配偶购买保险,且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保险金归投保人(即配偶的配偶)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遗产,不参与分割。
    • 若投保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为配偶购买保险,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不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配偶)的遗产分割,投保人作为配偶的继承人之一,可参与分割,但需先扣除其已支付的保费(若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需折价补偿)。
    • 若投保人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或其他第三人购买保险:无论是否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均归被保险人(子女或第三人)或受益人所有,不属于投保人遗产,不参与分割。但若投保人离婚时主张分割保费,可能需证明保费属于其个人财产(如能证明保费来源为婚前财产或个人专用财产,则可能无需分割)。

关键提醒:

  •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指定”是决定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核心因素,建议投保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并保留资金来源证据(如转账记录、财产约定协议等)。
  • 若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需区分“保费”与“保险金”: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能需分割,但保险金是否分割取决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情况。
  •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保险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受益人指定等因素,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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