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继续起诉。在起诉死亡赔偿金的过程中,如果原权利人(即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死亡的人的近亲属或被扶养人等有权请求赔偿的主体)去世,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诉讼权利并继续进行诉讼。以下从几个关键角度进行分析:
诉讼权利的继承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诉讼权利具有可继承性。当原权利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承接诉讼地位,继续推进案件。这一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延续性,避免因当事人死亡导致诉讼程序中断,从而维护合法权益的完整性。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物质损失(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补偿。其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责任法中的“近亲属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固有权利,而非死者遗产。因此,即使原权利人死亡,其继承人仍可基于自身权利继续主张赔偿。
继承人范围与顺序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在死亡赔偿金诉讼中,继承人需明确自身顺序及份额。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协商确定诉讼代表人或共同参加诉讼,避免因内部争议影响诉讼进程。
诉讼程序的具体操作
继承人需向法院提交原权利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等)及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以证明自身诉讼主体资格。法院审查后,会依法变更或追加继承人为当事人,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若原权利人已进行部分诉讼行为(如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继承人可继承这些行为效力,无需重复进行。
特殊情形处理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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