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采购合同中如未约定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事项,风险如何由买卖双方承担-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5-12 合同纠纷

在一般的采购合同中,如果未明确约定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事项,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类风险通常按照以下原则来分配:

结论前置: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详细分析:

  1. 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在货物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如果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那么风险通常由出卖人承担。这意味着出卖人需要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并承担因货物毁损或灭失而产生的损失。
  2. 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一旦货物交付给买受人,风险就转移到了买受人身上。此后,如果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那么买受人需要自行承担损失。
  3. 特殊情况下的风险承担:

    • 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殊规定,那么风险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在特定地点交付货物,或者约定由买受人自行提货等,这些情况下的风险承担方式会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
    • 对于动产送货上门的,送货途中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动产自提的,回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当事人约定在特定地点交付的,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后,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 当事人对交货地点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后,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
  4. 违约情况下的风险承担:

    • 如果买受人迟延受领或者迟延提货,那么自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日起,风险就由其自行承担。
    • 如果出卖人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那么风险不转移,依然由出卖人承担。

综上所述,在采购合同中未约定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事项的情况下,风险通常按照交付原则来分配。即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风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殊规定,那么风险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风险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