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探视权的范文怎么写-彭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婚姻家庭

在撰写起诉探视权的范文时,我们需要确保文书的结构清晰、内容完整,并且严格遵循法律格式和要求。以下是一份起诉探视权的范文示例,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调整:


[法院名称]

民事起诉状

原告信息: 姓名:[您的全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您的出生日期] 民族:[您的民族] 住址:[您的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

被告信息: 姓名:[对方全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对方出生日期,如未知可略] 民族:[对方民族,如未知可略] 住址:[对方详细住址或最后已知住址] 联系电话:[对方联系电话,如未知填写“不详”]

案由:探视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按照以下方式行使对子女[孩子姓名]的探视权:每周[具体日期]下午[具体时间]至[具体时间],原告到被告处接孩子进行探望,并于次日下午[具体时间]前将孩子送回被告处;或每月[具体周末],原告可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两天等(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说明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 如被告妨碍原告行使探视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妨碍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原为夫妻关系,双方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并于[生育日期]生育子女[孩子姓名]。后因[离婚原因],双方于[离婚日期]经[离婚方式,如协议离婚/法院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被告抚养。离婚后,原告一直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积极履行作为父母的责任。

然而,自[具体时间]起,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阻挠原告行使探望权。例如,当原告按约定时间去探望孩子时,被告将孩子藏匿起来,不告知原告孩子的下落;或者以孩子学习忙、身体不舒服等借口,多次拒绝原告的探望请求。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约定,也剥夺了原告作为父亲/母亲与子女相处的权利,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被告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原告的探望权,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证据及来源:

  1.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解除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情况,来源为[保管部门或个人]。
  2. [其他相关证据名称],如与被告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记录等,证明被告拒绝原告探望孩子的事实,来源为原告手机存储/其他存储设备。
  3. 如有证人,请写明证人姓名、住所及联系方式,并说明证人能够证明的相关事实。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具状人:[您的签名] 日期:[提交诉状的日期]


在撰写起诉状时,请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附上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由于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如果您在准备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强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精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