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合同只写一人名字,该财产是否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若认购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置的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存款支付认购款,即使合同仅写一方姓名,该认购权益仍属共同财产。
若认购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
若存在混合出资情形
若认购资金部分来自共同财产、部分来自个人财产,则需按出资比例分割权益。例如:一方用婚前存款支付30%认购款,剩余70%用婚后共同收入支付,则该认购权益中70%属于共同财产,30%属于个人财产。
实务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情形下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