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什么伤害-王涛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劳动纠纷

工伤在法律上又被称为“工作伤害”或“职业伤害”,它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具体来说,工伤的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工伤认定的详细归纳: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这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伤害,如建筑工人在工地被建筑材料砸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例如,员工下班后清洁机器时受伤,或者上班前准备工具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这包括因工作原因遭受他人暴力伤害,如保安制止小偷时被打伤,以及因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如地震、厂房倒塌等。
  4. 患职业病:

    • 职业病是由专门诊断机构按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诊断的,常见职业病有尘肺病、职业性噪声聋等。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如销售人员外出洽谈业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技术人员到外地参加技术交流活动时受伤。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这包括正常上下班和加班加点后的上下班途中,如员工骑电动车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且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这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可规定其他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除了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这强调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特定性,以及“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这鼓励职工参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如参与抗洪救灾时受伤。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这是对这类职工的特殊保障,他们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 故意犯罪的:

    • 因故意犯罪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如员工因盗窃被捕时受伤。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 因醉酒或吸毒导致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如员工在醉酒状态下操作机器导致受伤。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 自残或自杀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如员工因个人心理问题在工作场所自残。

总结与建议:

工伤的认定是一个涉及法律、医学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的过程。在遇到相关情况时,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工伤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