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拿着村里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合同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这需要根据您具体建设项目的位置和性质来确定办理流程。
首先,如果您的建设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土地上,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即《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您是可以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但在此之前,您需要确保该地块符合城镇规划,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土地手续,尽管在特定情况下,如新政策所述,可能不需要先行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然而,如果您的建设项目位于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那么您需要申请的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规划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办理流程建议:
确定建设项目位置:首先明确您的建设项目是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还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建设项目位置,准备相应的材料,如集体土地使用证、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
提交申请:
等待审查与核发:等待相关部门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将会核发相应的规划许可证。
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