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提出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详细且具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您履行了相应的预告期后,您就有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接下来,针对您可能遇到的一些具体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保留证据:在您提交辞职通知书时,一定要确保公司已经签收。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您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明确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这样,即使公司拒签EMS,您也可以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交接:在离职前,您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并返还公司所有的财物。这是为了避免在离职后被公司指责为侵占公司财产不退还,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工资支付:如果您在辞职后单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先尝试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公司纠正。如果投诉无果,您还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辞而别:我要特别提醒您,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即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您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综上所述,您在提出离职后,无需过分担心公司不批准的问题。只要您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预告期,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就可以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如果遇到公司不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您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