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大喊大叫 寻衅滋事是什么违法行为-彭东海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刑事辩护

在公共场所大喊大叫,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通常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 结伙斗殴的;
  2. 追逐、拦截他人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在公共场所大喊大叫,如果被认定为“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即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这里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是否构成,需要由公安机关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如果大喊大叫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恐慌或不满,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二、刑法角度

如果公共场所大喊大叫的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大喊大叫,如果被认定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这里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是一个关键要素,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三、实际案例与判断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会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例如,如果大喊大叫的行为只是短暂的、偶然的,且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或后果,那么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如果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且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恐慌或不满,甚至导致了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那么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法律建议

  1. 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我们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权益,避免做出可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 理性表达诉求:如果我们有诉求或意见需要表达,应该通过合理的、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通过大喊大叫等极端方式。
  3.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我们因为某种原因被卷入了寻衅滋事的纠纷中,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以及时向我这样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总之,公共场所大喊大叫是否构成寻衅滋事,需要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影响、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