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是否侵犯肖像权-高嘉航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侵权纠纷

界定是否侵犯肖像权,主要需考虑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未经本人同意

    • 这是认定侵犯肖像权的关键前提。任何未经肖像权人明确、有效同意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同意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但书面同意在法律实践中更具证明力。例如,若摄影师未获得模特的书面同意,便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广告,即构成未经同意的使用,侵犯了模特的肖像权。
  2. 以营利为目的或使用方式不当

    • 营利性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被视为侵权。这包括将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商标、商业展览等,旨在获取经济利益。如化妆品公司未经明星许可,在产品包装盒上印制明星照片以促销产品,即属此类侵权。
    • 非合理使用的其他情形: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若对肖像进行了恶意丑化、玷污、歪曲,或在公众场合未经同意展示、使用他人肖像,同样可能构成侵权。这些行为损害了肖像权人的名誉、形象或造成了其他不良影响。例如,在网络上恶意篡改他人照片并大量传播,导致对方受到嘲笑、误解和精神伤害,也侵犯了肖像权。
  3. 对肖像权人造成损害

    • 侵权行为必须给肖像权人带来实际的损害,这可能是精神损害(如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或物质损害(如因侵权而失去的商业机会或遭受的经济损失)。例如,将他人肖像用于低俗、负面的宣传中,导致肖像权人名誉受损,即构成精神损害。
  4. 违法性判定与合理使用例外

    • 违法性: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规定,才构成侵权。若存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侵权。
    • 合理使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而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为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肖像;为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而制作、使用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不可避免地使用肖像;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而制作、使用肖像的其他行为。这些情形下的使用,虽涉及肖像,但因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故不构成侵权。

从具体场景分析:

  • 网络环境: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迅速且广泛,网络平台上侵犯肖像权的情况较为常见。例如,一些自媒体账号为了吸引流量,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作为文章配图或视频素材。如果这种行为没有得到肖像权人的授权,就可能构成侵权。此外,网络直播中,主播可能会不小心拍摄到周围的路人,如果该路人的形象被清晰地展示并且具有一定的辨识度,且主播未经其同意将该直播内容进行传播,也可能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 商业活动:在商业领域,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较为突出。除了商家未经授权使用明星照片进行广告宣传外,还有一些企业会在举办活动时,未经参与者同意,将其在活动现场的照片用于企业的后续宣传推广,这也可能构成侵权。
  • 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街道等,虽然人们处于公共视野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肖像可以随意被使用。例如,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所拍摄的画面,一般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等合法目的,而不能随意公开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果有人私自截取监控画面中的个人形象并进行传播或使用,就可能侵犯其肖像权。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为特定自然人的外部形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并据此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肖像权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