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刑事涉诈骗嫌疑人怎么办-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刑事辩护

若收到涉及刑事诈骗嫌疑的通知书,核心结论是:应立即采取法律应对措施,包括核实通知书真实性、配合调查但谨慎陈述、委托律师介入、收集有利证据,同时避免销毁证据或逃避调查等高风险行为。具体应对步骤如下:

  1. 核实通知书真实性
    首先需确认通知书来源是否为公安机关(如派出所、经侦支队等),可通过官方渠道(如110或派出所公开电话)回拨核实。诈骗案件中,存在不法分子伪造法律文书实施二次诈骗的情况,需警惕要求转账、提供银行卡密码等异常要求。若通知书为真,需明确涉嫌罪名(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及具体涉案事实。

  2. 配合调查但谨慎陈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嫌疑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享有沉默权。建议:

    • 按时到案接受询问,避免被认定为“逃避侦查”;
    • 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拒绝回答,对关键事实(如是否参与诈骗、资金流向等)需如实陈述,但避免猜测或承认未参与的行为;
    • 拒绝签署未核实的笔录,要求核对后签字。
  3. 立即委托律师介入
    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作用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律师可提供以下帮助:

    • 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如申请取保候审、争取不批捕);
    •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案卷材料,与检察官沟通,争取不起诉或量刑建议减轻;
    • 审判阶段:制定辩护策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参与庭审辩护。
      特别提醒: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4. 收集并固定有利证据
    嫌疑人及家属可主动收集证明无罪或罪轻的证据,例如:

    • 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未参与诈骗的客观证据;
    • 证人证言(如同事、客户证明行为合法性);
    • 资金流向证明(如款项用于合法用途而非诈骗)。
      注意:证据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或伪造证据。
  5. 避免高风险行为

    • 不得销毁、伪造证据或与同案犯串供,否则可能构成《刑法》第307条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不得逃避侦查(如隐匿、潜逃),否则可能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影响后续量刑;
    • 谨慎对待媒体采访或社交平台发言,避免言论被用作定罪依据。

后续建议:刑事案件程序复杂,建议嫌疑人及家属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应对方案。若对通知书内容或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