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跟人社局签合同的辅警是否是直签”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招聘和管理模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您提供的信息,给您一个较为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直签”和“劳务派遣”的区别。直签通常指的是辅警直接与公安部门(或其代表,如人社局在招聘流程中代为发布需求等)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公安部门的直接员工。而劳务派遣则是辅警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公安部门工作。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如果辅警是与人社局签订的合同,但这一合同是在公安部门主导的招聘流程下进行的,且辅警的选拔、聘用、管理等工作均由公安部门负责,那么这种合同在实质上可能更接近于“直签”模式,尽管合同上的签约方是人社局(可能是在招聘流程中代为签约或作为政府方代表)。然而,严格来说,如果合同明确表明辅警是由人社局派遣至公安部门工作,且工资、福利等由人社局或相关劳务派遣公司支付,那么这则属于劳务派遣模式。
不过,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特别是《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的“我市本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分局现均已全数实行用人单位直签合同制度,县市区局也大部分积极落实直签制度”,可以推断,在您所关注的地区,辅警与公安部门(或其代表机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这意味着,即使合同上可能涉及人社局(如在招聘流程中代为发布需求或作为政府方代表),但辅警的实质用工关系更可能是与公安部门直接建立的。
另外,《2024年天津辅警改革新变局!派遣制改为政府直签!》这一信息也进一步印证了辅警用工模式正在向直签方向转变的趋势。虽然这一信息特定于天津地区,但它反映了全国范围内辅警用工模式改革的一个普遍方向。
综上所述,如果辅警是与人社局签订的合同,但这一合同是在公安部门主导的招聘流程下进行的,且辅警的实质用工关系(如选拔、聘用、管理、工资支付等)均由公安部门负责,那么这种合同在实质上可以视为直签模式。不过,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我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人社局,以了解具体的招聘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