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承包土地的人没了户口本又新办了没有这个人的名,土地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的主体是农户,而非个人。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归属于整个农户家庭的,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家庭成员。因此,即便某个家庭成员去世或户口发生变动,这并不会直接影响整个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
如果承包土地的人去世,但农户家庭仍然存在:
-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属于该农户家庭。其他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承包经营权仍都享有权益。
- 农户可以继续按照原有的承包合同进行土地经营,无需因为某个家庭成员的去世而进行土地调整或变更。
如果承包土地的人去世,且农户家庭也消亡(即所有家庭成员均去世或户口迁出):
- 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 收回的土地将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例如分配给新增人口或需要调整土地的农户。
关于户口本新办且没有原承包人名字的情况:
- 户口本的新办和人员变动,并不直接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 关键在于农户家庭是否仍然存在。如果农户家庭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属于该家庭;如果农户家庭消亡,则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特殊情况下的土地调整:
- 在承包期内,除非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且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否则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 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土地,应优先考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以及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农户家庭是否仍然存在。如果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属于该家庭;如果不存在,则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户口本的新办和人员变动,并不直接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