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起诉是否可以去原告户籍所在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诉讼类型和管辖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某些民事诉讼。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另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借贷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原告既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原告住所地(即户籍地,如果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话)法院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该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还有一些诉讼是属于专属管辖的,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起诉是否可以去原告户籍所在地,取决于具体的诉讼类型和管辖规定。如果您不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法院的立案庭,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同时,在准备起诉材料时,也请务必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