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死亡解除取保候审是哪条法律规定”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即被取保候审人死亡)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死亡”作为解除取保候审的唯一条件,但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推导和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解除取保候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接下来,我们分析在什么情况下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经侦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成立,或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已经死亡,且没有证据表明其生前有犯罪行为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显然就不应当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那么同样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情形:这包括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情形。特别地,当被取保候审人死亡时,就符合了这一条款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情形,因此不应当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并未直接提及“死亡”作为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根据该条款的精神以及《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被取保候审人死亡时,由于不应当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最后,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与后续处理,包括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负责解除、通知相关方以及退还保证金等,这些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