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有丧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具体协议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不过,我可以根据广东省的相关规定,给您一个较为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职工”范畴,因为他们已经享受了退休待遇,再次被返聘工作,其劳动关系和福利待遇往往与在职职工有所不同。
在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中,如《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以及《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在职职工的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这些规定中明确提到了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职工可以享受丧假。然而,这些规定并未直接涉及退休返聘人员的丧假问题。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如果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返聘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丧假的相关待遇,那么应当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由于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享受了退休待遇,其丧假待遇可能会与在职职工有所不同。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给予一定的丧假,但天数可能较短,或者不支付丧假期间的工资。也有些用人单位可能完全不提供丧假。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查阅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返聘协议,看其中是否有关于丧假的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您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他们的具体政策和做法。同时,您也可以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是否有新的规定出台。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