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撞人后打过120和报过保险但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若离开现场存在合理理由且后续积极配合处理,一般不算逃逸
- 合理理由:如果因为自身受伤需要紧急就医,比如头部受到撞击出现头晕、呕吐等可能危及生命的症状,或者现场存在其他紧急危险情况,如车辆即将发生爆炸等,不得不先离开现场去寻求安全保障或医疗救助。
- 后续配合:在情况允许后,能够及时返回现场,或者主动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提供相关证据等。同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配合完成后续的理赔流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开现场有合理的客观原因,并且后续积极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 若离开现场无正当理由或后续逃避责任,则算逃逸
- 无正当理由离开:在事故发生后,身体并无明显不适,现场也不存在其他紧急危险情况,却仅仅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担心被受害者家属殴打等主观原因而离开现场。例如,一些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看到受害者受伤较重,害怕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于是选择逃离现场。
- 后续逃避责任:离开现场后,不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不配合调查,甚至故意隐瞒事故情况,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要求不予理会,不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企图通过逃避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即使之前打过120和报过保险,也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建议: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尽量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和救护人员的到来,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一定要留下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在事后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避免被认定为逃逸而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