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口头遗嘱算不算-罗义成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婚姻家庭

视频口头遗嘱这一表述并不准确,我们应将其明确区分为“视频(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各自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均可成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下面我将从这两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一、视频(录音录像)遗嘱的合法性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视频(录音录像)遗嘱是一种合法的遗嘱形式。但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见证人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以确保遗嘱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2. 记录信息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这是为了确认遗嘱人的身份和遗嘱的订立时间,防止遗嘱被篡改或伪造。
  3. 遗嘱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即清楚自己的行为和决策,并理解遗嘱的法律意义和后果。
  4. 真实意愿: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任何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影响。
  5. 财产合法性: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合法有效的财产。

举例:假设老李在身体健康、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邀请两位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朋友作为见证人,通过视频方式记录了自己的遗嘱内容,包括姓名、肖像以及订立遗嘱的日期。这份视频遗嘱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口头遗嘱的合法性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下也是合法的。但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危急情况:遗嘱人必须在危急情况下,如生命垂危或遭遇意外事故等,导致其来不及以其他形式立遗嘱。
  2. 见证人要求: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3. 真实意愿与遗嘱人能力:与视频遗嘱相同,口头遗嘱也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需具备立遗嘱能力。
  4. 效力限制: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失效。

举例:假设老王在一次突发严重疾病被送往医院途中,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法生还,于是当着两位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医护人员的面,口头交代了自己遗产的分配方式。这份口头遗嘱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老王后来经过及时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并且有能力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重新订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共同要点与注意事项

  • 无论是视频遗嘱还是口头遗嘱,遗嘱人都必须具备立遗嘱能力,且遗嘱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 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合法拥有的。
  • 见证人是确保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 在遗嘱人去世后,若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

建议:为了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建议在立遗嘱时尽可能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果条件允许,最好选择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并邀请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确实需要立口头遗嘱,也应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尽快以其他形式重新订立遗嘱。

如果你在遗嘱订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