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餐饮店有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一定的处罚。
具体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若餐饮店安排了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此类工作,就违反了该法规。
对于这种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首先责令餐饮店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餐饮店拒不改正,将会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以安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案例为例,他们发现某面馆和某餐饮店有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就依据上述法规对这两家店进行了责令改正和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些案例也强调了规范外卖餐饮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因此,我建议餐饮店务必确保所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都办理了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