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关于“故意杀人后判无期后改判22年后又改判18年还要做多少年”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改判后的刑期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减刑等情形。在一般情况下,若没有减刑,则还需执行剩余的18年刑期;但若有减刑等情形,则实际执行刑期可能会少于18年。
分析说明:
刑期变更的法律依据:
-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刑期可能会因为多种原因而变更,如新证据的出现、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等。这些变更通常通过上诉、抗诉或审判监督程序来实现。
-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被告人最初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为22年有期徒刑,再改判为18年有期徒刑,这很可能是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种或多种。
剩余刑期的计算:
- 无减刑情形:若改判为18年有期徒刑后,没有进一步的减刑等情形,那么被告人还需执行这18年的刑期。
- 有减刑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如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可以获得减刑。减刑的幅度和条件由法律严格规定,并需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因此,如果被告人在服刑期间获得减刑,那么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会少于18年。
刑期执行的其他因素:
- 除了减刑外,被告人的刑期执行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但这些情形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且需经过法定程序审批。
特别提醒:
- 刑期的变更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法律问题,涉及多个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行动建议:
- 如果您是被告人的家属或朋友,且对被告人的刑期执行情况有疑问或担忧,建议及时与被告人所在的监狱或看守所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 同时,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