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人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时,一次将被记3分:
载客汽车载人超员: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若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将一次记3分。例如,一辆核定载客5人的小轿车,实际载客6人(超过核定人数20%),但未达到7人(未达到50%),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
超速行驶: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如校车等特定车辆外)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将受到记分处罚。例如,一辆普通轿车在普通道路上行驶,限速60km/h,实际行驶速度为72km/h至90km/h之间(超过规定时速20%至50%),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同样一次记3分。例如,高速公路最低限速为60km/h,而驾驶人以50km/h的速度行驶,则将被记3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与超车让行: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一次记3分。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人未按照指示牌或车道线行驶,而是随意变道或占用应急车道,则将被记3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也将被记分。例如,在单行道上逆行,或在需要让行的路口未让行,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
妨碍安全驾驶与行人保护:
- 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一次记3分。例如,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手持手机通话或浏览信息,则将被记3分。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同样会受到记分处罚。例如,驾驶人未在人行横道前减速或停车让行,而是直接通过,则将被记3分。
车辆检验与号牌安装: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特定车辆除外)上路行驶的,将一次记3分。例如,驾驶人未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而是继续上路行驶,则将被记3分。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也将被记分。例如,驾驶人未将号牌正确安装在车辆前后,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则将被记3分。
其他重要规定: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但未达一定比例,或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等,也将受到相应的记分处罚。例如,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但未达到50%,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
-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同样会被记分。例如,驾驶人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未设置警告标志,则将被记3分。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规定时间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不足的,也属于记分范畴。例如,驾驶人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则将被记3分。
法律建议:
-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 若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应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以免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 驾驶人应定期关注交通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的规定。
可能法律后果:
- 若驾驶人多次违反交通规则并被记分,可能会面临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的风险。
- 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应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