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串通投标,将面临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到个人与公司串通投标的情况:
二、刑事责任
若个人与公司串通投标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罪。根据该条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认定串通投标罪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串通投标的次数、金额、对招标市场秩序的影响程度等。若个人与公司串通投标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将面临上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