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发展报告发布 商业体股权交易后运营主体权利义务如何界定-郭富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结合《2025/2026年度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发展报告》中头部商业体集中交易案例(如博裕资本收购北京华联SKP股权、弘毅投资收购万达广场等),商业体股权交易后运营主体的权利义务界定需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核心,同时需符合《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并受行业惯例及政策影响。以下从法律框架、协议约定、行业特殊性、政策影响四方面展开分析:

一、法律框架:股权转让后运营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定边界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股权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且受让人自登记于股东名册时取得股东资格。运营主体(即目标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自动变更,其核心依据是《民法典》第119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即:

  1. 对内关系:原股东与受让股东的权利义务由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但目标公司(运营主体)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公司法》第3条)。
  2. 对外关系:目标公司与第三方(如租户、供应商)的合同关系不受股权转让影响(《民法典》第5百零九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第三方同意。

案例映射:报告中“博裕资本收购北京华联SKP超四成股权”后,运营主体(北京华联SKP)的商场管理、租户合同等权利义务未因股权变更而中断,正是基于上述法律原则。

二、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关键条款设计

股权转让协议是界定运营主体权利义务的核心文件,需重点关注以下条款:

  1. 过渡期安排:明确股权交割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的运营主体管理权(如是否由原股东继续管理)、收益归属(如租金收入归原股东还是受让方)。
  2. 陈述与保证:原股东需保证目标公司无重大债务、合同纠纷等,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百七十七条)。
  3. 不竞争条款:限制原股东在交易后从事与目标公司竞争的业务,保护运营主体市场地位。
  4. 员工安置:若涉及员工劳动关系转移,需明确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时原合同继续有效)。

行业惯例:商业地产股权交易中,受让方通常要求原股东对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如未决诉讼、环保处罚)提供担保,以降低运营风险。

三、行业特殊性:商业地产运营的持续性与资产绑定

商业地产运营具有长期性和资产绑定性,股权转让后运营主体的权利义务需考虑:

  1. 租户关系:根据《民法典》第7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股权转让不影响租户按原合同使用商铺的权利,运营主体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义务(如维修、安保)。
  2. 品牌授权:若目标公司使用品牌方授权(如“万达广场”品牌),需确认股权转让是否违反品牌授权协议中的“控制权变更”条款,否则可能面临品牌方解约风险。
  3. 物业管理:若目标公司自行管理物业,需明确股权转让后物业团队是否留用、物业费标准是否调整等。

报告案例:弘毅投资收购6座万达广场后,运营主体(万达广场)的物业管理、租户服务未变更,正是基于对行业特殊性的考量。

四、政策影响:REITs扩容与反内卷政策对运营主体的影响

  1. REITs政策扩容: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将商业综合体纳入REITs发行范围,若目标公司计划发行REITs,股权转让后需确保运营主体符合REITs对资产质量、收益稳定性的要求(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
  2. 反内卷政策:2026年2月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禁止电商平台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线下商业体(运营主体)可能因此获得更多租户资源,但需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如何利用政策红利提升运营收益。

实务建议

  1. 交易前:受让方应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重点核查租户合同、品牌授权、物业资质等文件。
  2. 协议中:明确约定过渡期管理权、或有负债赔偿、员工安置等条款,并设置违约责任(如违约金、赔偿上限)。
  3. 交易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通知租户、供应商等第三方股权变更事宜,避免因未通知导致对外合同效力争议。

若您涉及具体商业体股权交易,可进一步提供交易细节(如是否涉及外资、是否为上市公司股权),我将结合《外商投资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