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笔录怎么写-郭艳秋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房产纠纷

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笔录,通常属于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或办理治安案件时制作的询问笔录,其核心目的是固定违法事实、明确责任主体。以下是制作此类笔录的关键要点及模板参考:

一、笔录制作的核心原则

  1. 合法性: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制作,全程录音录像(如有条件),确保程序合法。
  2. 客观性:仅记录承租人、出租人陈述的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评价或推测。
  3. 关联性:围绕“未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展开,例如登记时间、方式、内容等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要求。
  4. 权利告知:需明确告知被询问人陈述申辩权利,以及不如实陈述的法律后果。

二、笔录内容框架(模板参考)

1. 笔录开头

  •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地点:××派出所询问室
  • 询问人:××(警号)、××(警号)
  • 记录人:××
  •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 告知事项:“我们是××派出所民警,现依法就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一事进行询问,你需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被询问人回答:“清楚。”)

2. 核心询问内容

  • 出租人部分:

    • 问:“你与承租人××何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是否约定登记义务?”
    • 问:“你是否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 问:“未登记的原因是什么?(如疏忽、承租人拒绝配合等)”
    • 问:“你是否知晓未登记需承担法律责任?”
  • 承租人部分(如需):

    • 问:“你何时入住该房屋?是否主动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件?”
    • 问:“出租人是否要求你配合登记信息?你是否拒绝?”

3. 违法事实固定

  • 明确未登记的具体信息(如未登记身份证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等)。
  • 若有证据(如租赁合同、监控录像、系统记录等),需在笔录中注明证据名称及保存地点。

4. 结尾部分

  • 问:“以上笔录你是否看过?与你陈述是否一致?”(被询问人回答:“看过,一致。”)
  • 被询问人签字、捺印,询问人、记录人签字。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诱导性提问:如“你是不是故意不登记?”应改为“未登记的原因是什么?”
  2. 核对身份信息:确保被询问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避免笔误。
  3. 语言规范:使用书面语,避免口语化表达(如“大概”“可能”)。
  4. 补正机制:若笔录有遗漏或错误,可另行补充制作《询问笔录补正书》。

四、法律后果提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房屋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犯罪活动,出租人未登记的,可能面临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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