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婚后再婚户口在前夫家非亲属关系,集体不分红给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并不单纯以婚姻关系为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因离婚而丧失。这意味着,即使您离婚后再婚,只要您的户口仍然保留在前夫所在的村集体,并且您未取得其他集体成员的身份,您仍然应当被视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
其次,关于集体分红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收益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因此,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您依法享有平等分配权。村集体不得以您离婚或再婚为由,拒绝向您发放分红款项。
再者,我们还需要考虑到村民自治与法律法规的关系。虽然村集体有一定的自治权,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制定相关决议,但这些决议不得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因此,如果村集体以您离婚或再婚为由,通过村民会议决议等形式限制或剥夺您的分红权益,这样的决议是无效的。
结合您提供的情况,即使您离婚后再婚,且户口仍然在前夫家(尽管与前夫家为非亲属关系),只要您未取得其他集体成员的身份,您仍然应当享有与原集体成员同等的分红权益。村集体不得以您婚姻状况的变化为由,拒绝向您发放分红款项。
综上所述,如果村集体以您离婚后再婚且户口在前夫家非亲属关系为由,不向您分红,这是不合法的。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