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15天后,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
若通知书已明确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如15日内),且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及通知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财产,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追究违约责任
若通知书基于合同关系发出(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可能构成违约。债权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或赔偿损失,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权利。
行使担保权利
若债务设有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债权人可在债务人未履行时,依法行使担保权。例如,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申请支付令
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若债务人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且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