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15天后怎么办-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经济纠纷

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15天后,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申请强制执行
    若通知书已明确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如15日内),且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及通知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财产,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2. 追究违约责任
    若通知书基于合同关系发出(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可能构成违约。债权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或赔偿损失,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权利。

  3. 行使担保权利
    若债务设有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债权人可在债务人未履行时,依法行使担保权。例如,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申请支付令
    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若债务人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且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 时效性: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法律文书生效后2年内,逾期可能丧失权利。
  • 证据保留:需保存通知书送达凭证、债务人未履行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沟通记录等)。
  • 专业协助: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财产复杂,建议委托律师调查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

建议行动步骤:

  1. 核对通知书内容及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履行期限是否已届满;
  2. 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并留存送达证据;
  3. 咨询律师制定执行方案,优先选择可快速变现的财产执行;
  4. 若债务人确无财产,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