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查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掉-何建安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公司事务

在破产审查案中,若存在以下情形,通常可以考虑撤掉破产审查申请:

  1. 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审查程序一旦启动,申请人(通常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自身)有权在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主动撤回破产申请。
    • 操作建议:若申请人因各种原因(如债务重组成功、债务清偿完毕等)希望终止破产程序,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并说明撤回理由。
  2. 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或达成和解:

    • 法律背景:在破产审查过程中,如果债务人能够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获得法院认可,那么破产程序就没有继续进行的必要。
    • 操作建议:债务人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债务清偿或和解的可能性。一旦达成和解或清偿全部债务,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终止破产程序。
  3.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

    • 法律背景:法院在审查破产申请时,如果发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如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债务人未达到破产界限等),或者申请材料不齐全、存在瑕疵等,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
    • 操作建议: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仔细研究法院的裁定理由,如果认为裁定有误或存在可补充的材料,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但在此情况下,破产审查程序本身已被终止,无需再考虑“撤掉”的问题。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破产审查案“结束”的一种方式。
  4.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人愿意重整或和解:

    • 特殊情况说明:虽然这通常不是“撤掉”破产审查的直接原因,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财产确实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没有债权人或第三方愿意提出重整或和解方案,法院可能会在审查后认为破产程序无法继续进行,从而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不过,这种情况更多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后,而非审查阶段。但在审查阶段,如果初步审查即发现债务人财产状况极差,且无重整或和解可能,法院也可能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建议申请人撤回申请或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 操作建议:对于债务人而言,应尽早评估自身财产状况,积极寻求重整或和解的可能性,以避免破产程序的启动。对于申请人而言,也应充分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谨慎决定是否提出破产申请。

在考虑撤掉破产审查申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程序合规性:撤回申请或终止破产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 证据充分性:无论是撤回申请还是申请终止破产程序,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撤回申请或终止破产程序的请求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若您在破产审查案中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为详细和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