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醉驾150以上怎么处理的-刘伟利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交通事故

公职人员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以上的,将同时面临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党纪政务处分,具体处理如下:

  1. 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若存在以下情节,可能加重处罚: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 逃避检查或抗拒执法;
    • 曾因酒驾受过处罚;
    • 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事故、载客等)。
      注:若血液酒精含量达150mg/100ml以上,虽无其他恶劣情节,通常仍会被起诉并判刑,但可能适用缓刑(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2. 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驾将面临: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若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党纪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醉驾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 开除党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拘役)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开除公职: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缓刑)的,予以开除。
      例外情形:若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如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等),可能给予撤职处分而非开除,但实践中此类情形极少。
  4. 其他影响

    • 职业限制:醉驾记录将影响公职人员晋升、评优等,且可能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 社会影响:公职人员醉驾易引发舆论关注,对个人声誉及单位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建议:若您或身边人涉及此类情况,需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情节(如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以降低刑事处罚及党纪处分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