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什么情况可以请假-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假外出,以及具体的请假流程和要求,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可以请假外出的正当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请假外出:

  1. 就医:因自身或家庭成员生病需要外出就医的,需提供诊断证明、病例等相关医疗材料。

  2. 就学:因入学、考试等教育相关事务需要外出的,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等入学或考试证明。

  3. 参与诉讼:因涉及本人的诉讼、仲裁、登记、许可、调解、复议等法律事务需要外出的,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4. 处理家庭重要事务:

    • 结婚、离婚、本人或配偶生育;
    • 近亲属婚嫁、病重、亡故等,确需本人外出处理的;
    • 春节、清明期间需离开执行地探亲、祭祖的;
    • 其他涉及家庭的重要事务,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协议、病危通知书、近亲属关系证明等。
  5. 处理工作重要事务:

    • 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如投资谈判、签订合同等;
    • 参加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仲裁、登记、许可、调解、复议等活动;
    • 因工作需要参加重要培训、重要会议等;
    • 其他确需本人处理的工作事务,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合同文本、培训通知、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二、请假流程和要求

  1. 提前申请: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程序:

    • 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司法所批准,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
    • 申请外出时间超过七日但不超过三十日的,需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 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三十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间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应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3. 监督管理: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以协商外出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需在到达和离开时向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管理。

  4. 按时返回与销假:社区矫正对象应在外出期限届满前返回居住地,并向执行地的司法所报告,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返回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所报告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续假手续。

三、注意事项

  • 社区矫正对象在请假外出期间,仍需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接受监督管理。
  • 违反外出相关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将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监外执行期间请假外出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