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了还可以撤案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行政纠纷

受案后是否可以撤案,需根据案件性质、所处阶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一、刑事案件中的撤案规则

  1. 立案后侦查阶段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及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案件具有以下情形时,应当撤销案件:

    • 犯罪嫌疑人已死亡;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其他法定情形。
      例外: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则需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无权直接撤案。
  2. 自诉案件的撤诉权
    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罪等),自诉人可在宣判前自愿撤回自诉,法院审查后若认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应准许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二、民事案件中的撤诉规则

  1. 原告主动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原告在宣判前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需审查撤诉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损害他人权益。若符合条件,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终结。
    注意:撤诉后原告可再次起诉,但需在诉讼时效内重新提交材料。

  2.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此类撤诉非原告主动申请,但法律后果相同。

三、行政案件中的撤诉规则

  1. 原告主动撤诉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在宣判前申请撤诉,法院需审查撤诉是否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若准许,案件终结(《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典型场景:行政机关改变被诉行为后,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

  2.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与民事诉讼类似,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四、关键风险提示

  1. 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 民事案件:一般可再次起诉,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中断及重新举证;
    • 刑事自诉案件:可再次起诉,但需符合双重告诉条件(如侮辱罪需被害人再次告诉);
    • 行政案件:若撤诉后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相同行为,原告可再次起诉,但需证明新行为与原行为不同。
  2. 撤诉与诉讼费承担
    撤诉案件诉讼费通常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建议:若您面临撤案问题,需结合案件性质、所处阶段及具体证据综合判断。例如,刑事案件中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主动撤案;民事案件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可主动撤诉。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案情提供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