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18岁犯两罪是否构成累犯-郭成虎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刑事辩护

跨越18岁犯两罪并不构成累犯。这一结论主要基于我国刑法中关于累犯的规定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累犯的定义与构成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 构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且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已满18周岁。
  2. 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的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一规定直接排除了未成年人构成累犯的可能性,无论其跨越18岁前后犯了多少罪。
    •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法律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旨在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3. 跨越18岁犯罪的具体情况分析:

    • 如果一个人在未成年时犯了罪,并在成年后又犯了新罪,由于其在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所以不能被认定为累犯。
    • 这意味着,在对其新罪进行量刑时,不会因为其之前的犯罪记录而从重处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是说在量刑时会考虑其年龄因素,给予更宽大的处理。
  4. 立法目的与意义:

    • 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人道主义精神。
    • 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改造的可能性更大。不以累犯论处更有利于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总结与建议:

  • 跨越18岁犯两罪并不构成累犯,这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特殊保护和处理方式。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作为家长或监护人,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预防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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