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起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在准备劳动案件起诉立案的材料时,您需要确保提交的材料全面且符合法院的要求。以下是一份详细且清晰的材料清单,供您参考:

一、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交1份,需带原件核对)

  1. 若原告为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需提交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2. 若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复印件。
    • 特殊情况说明:
      • “三来一补”企业参加诉讼时,需将该企业和其外方单位列为共同原(被)告。
      • 起诉个人独资企业时,需将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列为被告。
      • 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时,需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列为当事人,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若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则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 若用人单位未经工商登记,应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列为被告,并需打印并提交工商局出具的查无此公司资料的证明,同时提供该负责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二、被告主体资料(提交1份)

  1. 若被告为用人单位:

    • 尽可能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告为自然人)或工商登记查询资料(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特殊情况处理:

    • 根据被告的具体类型(如“三来一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个体户等),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共同原、被告信息。

三、委托代理材料(提交1份,原告本人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无需交)

  1. 授权委托书原件:

    • 需注明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以及相应权限。
    • 若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委托手续需经公证认证或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2. 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 近亲属代理: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员工代理: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记录/工作证复印件。
    • 社区、单位等推荐的公民代理:提交推荐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能需要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等其他材料。

四、劳动争议已经劳动仲裁机关处理的相关材料

  1.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提交复印件或原件一份,具体根据法院要求。
  2. 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

    • 提交原件一份,若起诉日期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不提交送达回证,但立案人员需在案卷袋上作备注说明。

五、其他特殊材料

  1. 因工受伤:

    • 提供证明受伤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伤残评定书、医药费等单据。
  2. 造成死亡:

    • 提交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村出证明,派出所加意见盖章,证明死者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的关系)。

六、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需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
  2. 填写或签名一律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笔。
  3. 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在准备材料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每一项要求,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您在阅读后仍无法确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建议咨询法院窗口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