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是什么意思-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刑事辩护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意味着犯罪分子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且在服刑期间及服刑完毕后的一段时间内,被剥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具体剥夺期限为十五年。以下是对这一刑罚的详细解释:

一、有期徒刑二十年的含义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被剥夺人身自由,并强制接受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分子犯数罪并罚或者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等,有期徒刑的期限可以超过十五年,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数罪并罚时)或二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因此,有期徒刑二十年是法律规定的上限之一,表明犯罪分子的罪行较为严重。

二、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的含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轻重和具体情况,可以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分子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或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法律可能规定更长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如本例中的十五年。

三、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同时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时,这两种刑罚将同时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被剥夺,同时其政治权利也被剥夺。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犯罪分子虽然恢复了人身自由,但在剥夺政治权利的剩余期限内,其政治权利仍然受到限制。因此,在本例中,犯罪分子将在服刑二十年后,继续承受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后果(因为总共剥夺十五年,已服刑二十年期间已剥夺了部分时间,但此处需明确的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通常是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若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已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则需根据具体判决内容确定剩余剥夺期限,但一般理解下,若判决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且未特别说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则通常理解为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剥夺剩余期限的政治权利,不过实践中更常见的是明确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此处为简化说明,采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剥夺的表述,实际需根据判决内容确定)。不过,更准确的表述应为:若判决未特别说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则犯罪分子在服刑二十年后,还需继续承受剥夺政治权利(剩余期限,若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有期徒刑且同时开始算剥夺政治权利,则剩余期限为十五年减去已服刑的二十年中同时剥夺的年限,但通常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会明确,如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则此处就是有期徒刑二十年执行完毕后,再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为避免混淆,核心意思是犯罪分子会先服刑二十年有期徒刑,之后根据判决可能还需承受一段时间(本例中为十五年,但需注意这十五年通常是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算,若判决有特别说明则按说明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

四、法律后果与影响

  1. 人身自由受限:犯罪分子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必须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劳动改造。
  2. 政治权利丧失: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罪分子无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也无法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3. 社会评价降低:犯罪记录和刑罚执行情况将对犯罪分子的社会评价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就业、社交等方面。

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十五年是一种严厉的刑罚组合,表明犯罪分子的罪行较为严重,对社会造成了较大危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