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到市公安局控告报案却给了县公安局受案回执,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通常情况下,若市公安局将案件转交县公安局处理并出具了相应的转交手续,同时县公安局依法受理并出具了受案回执,那么这一行为是合法的。
分析说明:
管辖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通常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即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犯罪地涉及多个地区,或者案件性质特殊,也可能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 在实践中,市公安局作为上级公安机关,有时会将案件转交给具有管辖权的县公安局处理,特别是当案件发生在县公安局辖区内时。
转交程序:
- 如果市公安局认为案件应由县公安局管辖,它会将案件材料转交给县公安局,并可能出具转交手续或通知。
- 县公安局在收到转交的案件材料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县公安局会出具受案回执给报案人。
合法性判断:
-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报案人最初是到市公安局控告报案,但市公安局将案件转交县公安局处理是合法的,只要转交程序符合规定,且县公安局依法受理并出具了受案回执。
- 报案人收到县公安局的受案回执,意味着县公安局已经正式受理了案件,并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市公安局在未说明任何理由或未出具任何转交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将案件交给县公安局处理,并让县公安局出具受案回执,这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通常不会影响案件的实质处理。
- 如果报案人对县公安局的管辖有异议,或者认为市公安局的转交行为不当,可以向市公安局或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复议。
建议与行动:
- 如果您收到了县公安局的受案回执,但对此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先与县公安局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处理情况和进展。
- 如果沟通无果,或者您认为市公安局的转交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可以向市公安局或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