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摆摊被学生撞倒,可按以下不同情况来处理:
- 若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 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学生的监护人(通常是父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当时孩子是在正常行走,而摊主突然移动摊位导致碰撞,那么监护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
- 处理方式:摊主可以先与学生的监护人进行友好协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损失情况,如医疗费用、摊位物品损坏的赔偿等。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一份简单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等。如果协商不成,摊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若学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 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生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如奔跑、打闹、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等导致撞倒摊主,那么学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如果摊主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将摊位摆放在通行要道、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摊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处理方式:同样先尝试与学生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如果学生愿意承担责任并积极赔偿,那么可以达成和解。如果学生拒绝赔偿或者双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摊主可以收集证据,如现场的监控录像、目击者的联系方式等,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依法判决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另外,无论哪种情况,在处理过程中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和争吵。同时,要及时对现场进行保护和证据收集,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