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转让房地产股权是否构成诈骗罪-吴娟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刑事辩护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转让房地产股权,若满足一定条件,则构成诈骗罪。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 主观意图: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房地产股权的相关事实是虚构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仍意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的房地产股权或转让款。
    • 客观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基于此骗取了他人的房地产股权或转让款。例如,行为人可能虚构了房地产股权的权属证明、价值评估报告等文件,或者故意隐瞒了房地产股权存在的纠纷、抵押等不利情况。
    • 数额要求:诈骗罪通常要求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对于房地产股权这一高价值资产,即使骗取的股权比例不大,也可能因股权本身的价值而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数额标准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实例说明:假设甲明知某房地产项目的股权存在纠纷,仍故意向乙出示虚假的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诱使乙以高价受让该股权。后乙发现股权存在纠纷,无法行使权利,且遭受了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甲的行为即构成诈骗罪。
  2. 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 民事欺诈行为:若行为人虽然虚构了部分事实或隐瞒了部分真相,但主观上并非完全不想履行后续义务,或者有还款、补偿等意愿,并通过积极协商、退款或提供补偿等方式解决纠纷,则更可能被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争议,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
    • 合同纠纷:在房地产股权转让过程中,若双方对于股权的范围、价值、权属等存在争议,且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目的,而是由于误解、沟通不畅或合同条款不明确等原因导致的分歧,则属于合同纠纷范畴。此时,应通过法院对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判断,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
    • 无知情况下的转让:若行为人在转让房地产股权时并不知道相关事实是虚构的,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发现真实情况,且无非法占有目的,则不构成诈骗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也是受害者,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责任。例如,行为人可能因被第三方欺骗而误信了房地产股权的真实情况,进而将其转让给他人。

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 对于受害者而言,若怀疑自己遭受了诈骗,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途径寻求救济,如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
  • 对于涉及房地产股权转让的交易,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股权的范围、价值、权属等关键条款,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此外,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或中介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以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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