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中关于扣分的条款有哪些-潘登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交通事故

根据最新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被明确划分为12分、9分、6分、3分和1分五个等级。以下是对各类扣分行为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您更清晰地了解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一、扣12分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威胁道路安全,一旦违反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扣12分,还将扣留驾照6个月,并处以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若再次酒驾,驾照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醉酒驾驶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2.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扣12分。
  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证件:或冒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同样扣12分。
  4. 驾驶校车等特定车辆超载超过规定比例:如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
  5.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严重超速行驶:如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其他机动车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6.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这些行为极其危险,将扣12分。
  7. 代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以牟取经济利益:这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扣9分的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不如扣12分的行为严重,但同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但未达到百分之百。
  2. 在非高速、城市快速路上,特定车辆严重超速行驶:如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3.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4. 驾驶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上路。
  5.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6.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
  7. 连续驾驶特定车辆超时未休息:如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三、扣6分的行为

这些行为对道路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驾驶者注意:

  1. 驾驶特定车辆超载但未达到严重程度:如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
  2. 在不同道路上特定车辆超速行驶但未达到最严重程度。
  3. 驾驶载货汽车超载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
  4. 运输危险物品未按指定要求行驶:如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5. 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要求行驶。
  6. 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限制区域。
  7.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即闯红灯)。
  8. 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9. 造成轻微伤或财产损失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10.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四、扣3分的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相对较轻,但也需要驾驶者注意避免:

  1. 除特定车辆外,其他载客汽车超载但未达到严重程度。
  2. 在非高速、城市快速路上,一般车辆超速行驶但未达到严重程度。
  3.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非高速、城市快速路上逆行。
  5. 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
  6.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可能面临罚款)。
  7.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8.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9.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特别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

五、扣1分的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扣分较少,但也需要驾驶者注意遵守:

  1. 副驾驶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具体罚款和记分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
  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六、学法减分措施

为了鼓励驾驶人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新的记分管理办法推出了学法减分措施。驾驶人可通过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等方式来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

综上所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确保道路安全、规范驾驶行为的重要措施。作为驾驶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同时,也建议定期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交通法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