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监护人不在谁做笔录-雷强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在未成年犯罪的情况下,如果监护人不在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来确定由谁来做笔录或参与相关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优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到场。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在接受讯问或审判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法律帮助和保护。

然而,如果无法通知到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本身就是共犯的情况下,法律也提供了替代方案。具体来说,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等,到场参与相关程序。

如果没有其他成年亲属可以通知,或者通知后他们也无法到场,那么还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这些组织或代表可以代表未成年人的利益,确保其在接受讯问或审判时得到公正对待。

在笔录制作方面,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亲属或组织代表有权阅读或听取讯问笔录、法庭笔录的内容,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如果他们对笔录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意见,并要求进行修正。

此外,对于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这是为了保护女性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尊严,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总结来说,在未成年犯罪且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会依次尝试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参与相关程序,并由他们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包括阅读或听取笔录内容。这样的安排旨在确保未成年人在接受讯问或审判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法律帮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