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是怎么被扣的-崔燕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保释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扣留(没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常在以下情形下发生:

  1.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未及时到案等),公安机关可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 程序要求: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执行机关。
    • 救济途径:被取保候审人可在收到决定书后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 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
    若被取保候审人潜逃、串供、伪造证据等,导致刑事诉讼无法正常进行,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 例外情形:若被取保候审人主动到案或配合调查,可能退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 判决生效后未履行义务
    若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取保候审人未履行罚金、赔偿等义务,保证金可能被强制执行用于抵偿债务(但此情形需通过司法程序,非直接扣留)。

关键提醒:

  • 保证金没收需以“违法违规行为”为前提,公安机关需提供证据证明违规事实。
  • 若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规定,案件终结后保证金应全额退还(通常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办理)。
  • 对没收决定有异议的,务必及时申请复议或复核,避免权利受损。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违规行为类型、保证金金额等),可进一步说明,我会结合法律条文为您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