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和解 可以撤销吗-刘顺仙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能否撤销案件,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自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与撤案

在自诉案件中,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及侵占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在宣告判决前,自诉人有权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一旦自诉人提出撤诉申请,并经法院审查同意,案件即会被撤销。这意味着,在自诉案件中,刑事和解往往直接导致案件的撤销。

二、公诉案件中的刑事和解与撤案

公诉案件的情况则相对复杂,刑事和解并不必然导致案件撤销,其处理方式因诉讼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侦查阶段:

    • 在侦查阶段,虽然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但侦查机关通常没有直接撤销案件的权力。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
  2. 审查起诉阶段:

    •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则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实际上相当于撤销了案件。
    •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3. 审判阶段:

    • 在审判阶段,即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案件也不会被撤销。但和解协议是法院量刑时应当考虑的情节,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特定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撤案情况

对于一些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撤案。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过失犯罪案件: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此程序。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情况对这类案件撤案处理。

四、其他较为严重刑事案件的处理

对于其他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即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公安机关一般也不能撤案。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这类案件需要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刑事和解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撤案,但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五、特殊情况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不能撤案。特别是那些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即使和解也不能确保案件撤销。这些案件需要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和审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总结与建议:

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能否撤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相关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