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笔录原则上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对笔录内容的知情权和确认权,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讯问笔录应当交被告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告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告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这一规定明确了被告人签字是笔录生效的必要程序。
签字的意义
签字不仅是被告人对笔录内容的认可,也是其行使辩护权的重要体现。若被告人拒绝签字,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由在场的其他人员(如见证人)签字确认。但未签字的笔录可能因程序瑕疵影响其证据效力,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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