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员工在上班途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摔伤骨折,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单纯的雪天路滑自己摔倒受伤,并不属于这一规定的工伤认定范畴。因为这种情况下的伤害并非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也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更不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它主要是由于自身不小心、路面湿滑等意外因素造成的。
特殊情况:
- 因工外出期间:如果员工是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如出差或执行工作任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因雪滑摔倒受伤,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此时员工的行为与工作紧密相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规定。
- 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或接送服务:如果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交通工具或安排了接送服务,员工在这种交通工具上或接送过程中因雪滑导致受伤,同样也有可能被视为工伤。因为这属于公司提供的与工作相关的交通保障范围内发生的伤害。
法律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发生了类似的情况,首先应当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同时,可以向公司报告受伤情况,并了解公司是否愿意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愿意或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员工可以自行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 对于公司而言,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以减少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风险。同时,公司也应当及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如协助就医、申请工伤认定等。
后续行动:
- 如果员工或公司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员工在上班途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摔伤骨折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