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卖房配合看房条款怎么写的-靳双权律师|法行宝
2026-01-19 房产纠纷

业主卖房时,配合看房条款可以这样写:

  1. 看房时间与频率:

    • 条款应明确看房的具体时间段,例如“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
    • 同时,可以设定看房的频率限制,如“每周看房次数不超过三次,以避免对业主生活造成过多干扰”。
  2. 看房通知与确认:

    • 规定买方或中介在每次看房前需提前一定时间(如24小时)通知业主,以便业主做好准备。
    • 业主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理时间内确认看房时间,或提出调整建议。
  3. 看房陪同与安全:

    • 条款可以约定业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是否陪同看房,以及陪同的具体条件。
    • 同时,应强调看房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买方或中介应确保看房人员遵守安全规定,不损坏房屋设施等。
  4. 看房后的反馈与沟通:

    • 可以设定看房后买方或中介需向业主提供反馈的机制,如“看房后24小时内,买方或中介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反馈看房情况”。
    • 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以便及时解决看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
  5.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 条款应明确若任何一方违反配合看房条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同时,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示例条款:

“看房安排:

  1. 看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
  2. 看房频率:每周看房次数不超过三次。
  3. 看房通知:买方或中介应在每次看房前24小时通知业主,业主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看房时间或提出调整建议。
  4. 看房陪同:业主或其指定代理人有权陪同看房,但应提前与买方或中介协商确定。
  5. 安全责任:看房过程中,买方或中介应确保看房人员遵守安全规定,不损坏房屋设施。如因看房人员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买方或中介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反馈与沟通:看房后24小时内,买方或中介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反馈看房情况。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解决看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
  7.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 争议解决:因本条款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在制定配合看房条款时,建议业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并确保条款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具体。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