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诉讼不一定要做伤情鉴定,但建议尽量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分析:
从诉讼必要性角度
- 不做伤情鉴定也可诉讼:在交通事故骨折引发的诉讼中,不做伤情鉴定并不意味着无法提起诉讼。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证据,比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划分等关键信息,以及能证明自身骨折与该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做伤情鉴定更有利于诉讼:伤情鉴定结果对于明确赔偿范围和金额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伤情鉴定,可以确定骨折的伤残等级,而伤残等级是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重要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伤情鉴定,法院在判决时可能难以准确确定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可能会导致你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从赔偿项目角度
- 涉及伤残赔偿项目时:如果骨折经治疗后仍遗留功能障碍,达到了一定的伤残程度,那么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就与伤残等级密切相关。例如,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会有所不同,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也就越高。此时,进行伤情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必要手段,不做伤情鉴定就无法准确计算这些赔偿项目的金额。
- 不涉及伤残赔偿项目时:如果骨折经过治疗后能够完全康复,没有留下明显的功能障碍,不涉及伤残赔偿项目,主要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伤情鉴定不是必须的,但这些费用的计算也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不过,如果有伤情鉴定,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骨折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为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提供参考。
从保险理赔角度
- 保险公司要求伤情鉴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提供伤情鉴定报告,以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如果未进行伤情鉴定,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或减少赔偿。
- 自行协商理赔时:如果双方选择自行协商理赔,不做伤情鉴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金额。但自行协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对骨折的伤情和赔偿金额没有准确的评估,可能会导致赔偿金额过低,无法弥补你的损失。而进行伤情鉴定可以为协商提供更科学、合理的依据,增加协商的成功率和公平性。
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交通事故骨折诉讼中,尽量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你在处理交通事故骨折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