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逾期后扣款提供动态码是否属于主动还款,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还款行为的发起主体和操作方式。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动态码由借款人主动触发(如主动操作还款、输入验证码确认还款)
此时还款行为由借款人主动发起,动态码仅作为身份验证或支付确认的工具。即使款项因逾期被系统自动划扣,但因借款人通过动态码完成了最终确认,仍属于主动还款。例如:借款人登录还款平台,主动输入还款金额并填写动态码完成支付,即使存在逾期,仍视为其履行了还款义务。
若动态码由债权人/系统单方面发起(如债权人直接划扣、借款人未主动操作)
若借款人未主动发起还款请求,而是债权人通过绑定账户直接划扣款项(即使需动态码验证),此时还款行为的发起主体是债权人,借款人仅处于被动配合状态。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被认定为主动还款,而可能视为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或依法扣款(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例如:银行直接从借款人绑定账户划扣逾期款项,借款人未进行任何主动操作,仅收到动态码通知,此时还款性质更接近“被动扣款”。
补充说明: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操作流程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