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担任者并不是固定的,它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和任命。一般来说,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是由市卫健委或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进行平调和任职的。
以乌兰浩特市为例,根据公开的公示信息,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是由市卫健委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变更的,并且这些变更会进行网上公示。例如,乌兰浩特市兴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变更为曲晓霞,乌兰浩特市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变更为李春香等。
因此,要确定某个具体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是谁,需要查阅当地卫健委或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公示信息或相关文件。如果您需要了解某个具体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人信息,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卫健委或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