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特征-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5-10 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在我国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 基于犯罪行为而产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因其实施特定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简而言之,有犯罪即有刑事责任,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产生直接关联于未成年人的具体犯罪行为。

  2. 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在未成年人可能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中,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它通常通过刑罚这一强制措施来实现,而刑罚是所有法律制裁手段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未成年人只有在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严格的个人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由其本人承担的,不可移转。这体现了“罪责自负”的原则,即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本人承担,不能株连他人。这一原则在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时同样适用。

  4. 严格的法定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一种严格的法定责任。这意味着,行为人对什么样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具体如何承担,必须由刑事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并由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予以追究。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具有基于犯罪行为而产生、最严厉的法律责任、严格的个人责任以及严格的法定责任等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框架,确保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既符合法律原则,又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