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护理假是否要先抵公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单位规定,但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重庆市的相关政策来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护理假是给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通常是男方)的假期,用于照顾产妇及婴儿。这个假期的设置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家庭生活中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
在重庆市的相关政策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护理假需要先抵公休。实际上,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30号),产假和护理假的假期是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且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
这意味着,在享受护理假时,您不需要先抵用公休日,而是可以直接享受连续的假期,这个假期中已经包含了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当然,如果您的单位有特别的规定,或者您与单位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可能会按照单位的规定或约定来执行。
总的来说,护理假是否要先抵公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单位规定。但在重庆市,根据相关政策,护理假是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且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您对具体的政策或单位规定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您的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