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负债务 但一方债务数额有争议 是否可以主张抵销尚未确定-詹振郊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经济纠纷

结论:在双方互负债务,但一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直接主张抵销尚未确定的债务,但存在例外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包括:

  1. 双方互负有效债务: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个有效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2. 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都是金钱债务,或者都是特定物的给付等。
  3. 主动债权已到期:即主张抵销的一方所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可以行使请求权。
  4. 债务的性质可抵销:即债务的性质不会因抵销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中,虽然双方互负债务,但一方债务数额存在争议,这意味着该债务的数额尚未确定,不满足“双方互负有效债务”且债务明确这一要件,因此一般不可以直接主张抵销。

存在争议债务的处理方式

  1. 协商确定债务数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存在争议的债务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明确债务的具体数额。一旦债务数额确定,且满足法定抵销的其他构成要件,双方就可以主张抵销。
  2. 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债务数额: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确定债务数额,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数额进行裁决。在裁决生效后,债务数额即得到确定,此时如果满足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双方就可以主张抵销。

例外情形:意定抵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被称为意定抵销。

在意定抵销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存在争议的债务数额进行约定,并达成抵销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抵销。但需要注意的是,意定抵销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不同意抵销或对债务数额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则无法通过意定抵销的方式解决。

法律建议

  1. 尽量协商解决:在双方互负债务且一方债务数额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建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明确债务数额,并就是否抵销以及抵销的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
  2.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确定债务数额,并依法主张抵销或其他权利。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